活动详情
时间: 11.18 - 12.24
关注人数: 24934 人
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珍贵资源。为了让更多孩子培养节约水资源、保护水环境、减少水污染以及安全用水的意识。一起活动网将带领孩子们参观南山水厂,近距离感受制水工艺流程,探索水从何而来的秘密。
水是生命之源
人类离不开水
就像鸟儿离不开天空
就像鱼儿离不开大海
就像孩子离不开父母
让我们一起去见识
我们的平时的生活用水
在装进水龙头之前
它的天然姿态
活动概要:
活动时间:2017年8月19日9:00—11:00
活动地点:南山区中山园路南山大道3968号南山水厂
参与对象:4岁以上孩子
报名方式:点击上方“我要报名”等待活动审核,审核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会以短信通知。
通过观察自来水厂了解水的净化流程,增强节约用水的意识,养成节约用水好习惯,并激发孩子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兴趣,从而培养孩子对科学知识的探究兴趣。
活动流程规划:
09:00-09:30 集合签到,合影留念
09:30-11:00 参观水厂,了解净化水流程,教育孩子珍惜水资源,节约水资源。
11:00 与水厂工作人员告别,合影留念,回到温暖的家。
1、年龄:4岁以上小朋友,报名需备注:宝宝姓名+出生年月+小区(如:妍妍+07年5月+海滨实验)未备注清楚的会员,将审核不通过。
2、活动免费,每个会员限报名一个孩子(家里有2个或2个以上的宝宝除外) 。孩子必须有家长陪同参加,遵守活动统一安排。
3、活动审核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6:00,每周五下午16:00,审核状态查询:会员中心—我报名的活动—状态—通过即可参加。
4、请家长们在活动中主动参加亲子互动,多多鼓励孩子能够走出去大胆的表现自己。
5、本次活动你要消耗100积分,如积分不够,完成以下活动任务,并将截图+个人会员号发到一起活动网公众微信号,即可免积分参与活动,并且将获得100分积分奖励。
活动任务: 将此活动链接分享至朋友圈,并复制内容:“我正在参加一起活动网组织的社会实践营【参观南山水厂 见证生命之源】科普活动,通过观察自来水厂了解水的净化流程,增强节约用水的意识,养成节约用水好习惯。有孩子就上一起活动网 http://www.17huodong.com/”
6、报名活动即可代表已经遵守一起活动网活动免责申明,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一起活动网所有。本活动如有任何疑问,电询:0755-22956023或登录一起活动网:www.17huodong.com
1.进入厂区后,注意安全,遵守活动规则。
2.参观过程中要仔细看,不离开队伍,听从水厂工作人员安排。
3.不能大声说话,影响水厂工作人员工作。
4.爱护水厂环境,不摘花踩草,不乱丢垃圾。
5.建议您绿色出行,公交前往,水厂内不设停车位,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。
活动结束后回到网站写活动分享,你不仅可以获得积分、同时只要你有10期活动分享,还可以获得精美亲子成长相册一本。
本活动如有任何疑问,电询: 0755-22956023或登录一起活动网http://www.17huodong.com/
时刻了解最新活动动态
一起活动网(http://www.17huodong.com)亲子社交及O2O营销平台,是由一群有志于少儿情商、智商、财商、艺术、语言、生活体验和健康管理与一体的实战专家,为孩子快乐健康成长奉献心力所创立的服务。其独特之处是寓教于乐,通过妙趣横生的亲子、团队沟通互动协作,来教导儿童健康快乐成长,让孩子在有趣寄活泼的互动游戏中学会快乐社交,达到独立,自信、健康人格成长,成就孩子最好的自我。我们希望通过活动培养孩子与父母良好的亲子关系和社交能力。我们一起分享育儿心得,让我们在育儿的路上少走弯路。
【一起活动网亲子活动免责声明】
一、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亲子活动的所有人员(包括监护人及幼儿)。
二、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均不予承担,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。
三、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均不承担,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。
四、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。
五、活动中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,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,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,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,亦不构成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经营行为,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。
六、为保证亲子活动的严肃、高效,尊重亲子活动中所具有的危险、不可预知性,如果你报名参加了亲子活动,将自行承担亲子活动的危险和风险。
七、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,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。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,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。
八、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。
本声明根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
最新评论
MARRY 2017-10-11 11:50:59 <<引用并回复>>
好活动
z莹龙1204 2017-08-16 19:09:33 <<引用并回复>>
赞
ylxr2004 2017-08-15 09:36:22 <<引用并回复>>
不错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