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动详情
时间: 11.18 - 12.24
关注人数: 24934 人
财商训练营之亲子跳蚤市场
让孩子在活动中学习
社会实践,社会技能
将闲置资源再利用
倡导绿色低碳生活
倡导旧物互换
倡导节约理念
2016年11月20日10:00—12:00
罗湖区文锦北路2023号洪湖公园
点击上方“我要报名”等待活动审核,审核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会短信通知。活动为公益性免费项目,请慎重报名,三次爽约就可能拉入黑名单。
一起活动网财商训练营之亲子跳蚤市场,让孩子们在商品选购,讨价还价,商品交易中,培养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。在与爸爸妈妈协作中装修、经营自己的“小铺”,增强亲子沟通,亲子感情培养。
10:00—10:30 签到,趣味暖场游戏。孩子自我形象提升!让孩子能够全面认识自己,快乐的做自己!
10:30—10:40 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小老板,装修季-布置自己的小铺,,制作自己的招牌。
10:40—11:00 宣传季-每个小铺都有一分钟的时间介绍自己的小铺,宣传自己的商品。
11:00—11:50 营业季-跳蚤市场正式开业(小朋友自己发挥自己的小脑袋,如何把顾客吸引过来呢?
11:50—12:00 结业季-请小铺店主清点自己的货物。总结分享季-自愿分享自己参加本次活动的收获
12:00 合影+宣布活动结束
【年龄要求】 本次活动由于场地有限,摊主活动只限于3-10岁的宝宝
【人数限制】 共40个摊位
【商品要求】家里闲置的玩具、书籍、光盘、文具、小摆饰等,八九成新的干净物品。
【交易要求】 本活动商品定价请确定在0.5——10元内,高价值物品请不要参与,孩子活动过程家长不得干预孩子行为!
【温馨提示】请准备摊位创意材料,现场可以鼓励宝宝,充分的发挥宝宝的积极性,让自己的摊位更加有吸引力,更富有创意。
1、3岁以上均可报名参加。本次活动你需要消费100积分。一起活动网活动分享,菜谱分享,活动评价等等都可以赚取积分的,机会是留给懂得付出的人。
2、报名时请注明:姓名+年龄+学校(如:婉榕+6岁+实验二小),未备注清楚的会员,将审核不通过。
3、本次活动是公益性免费活动,请各位妈妈负责看护好孩子的安全。
4、参加活动的孩子和家长必须服从老师的统一安排。
5、11月18号前审核完毕,可查看会员中心—我报名的活动—状态—通过即可参加。
6、报名活动即可代表已经遵守一起活动网活动免责申明,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一起活动网所有。
活动结束后回到网站写活动分享,你不仅可以获得积分、同时只要你有10期活动分享,还可以获得精美亲子成长相册一本。
如有任何疑问,电询: 0755-22956023或登录一起活动网 http://www.17huodong.com/
1、关注一起活动网微信
2、复制分享“我正在参加一起活动网开展的财商训练营之亲子跳蚤市场活动,让孩子们在商品选购,讨价还价,商品交易中,培养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。在与爸爸妈妈协作中装修、经营自己的“小铺”,增强亲子沟通,亲子感情培养。。有孩子就上一起活动网 http://www.17huodong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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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亲子活动免责声明】
一、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亲子活动的所有人员(包括监护人及幼儿)。
二、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均不予承担,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。
三、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均不承担,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。
四、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。
五、活动中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,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,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,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,亦不构成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经营行为,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。
六、为保证亲子活动的严肃、高效,尊重亲子活动中所具有的危险、不可预知性,如果你报名参加了亲子活动,将自行承担亲子活动的危险和风险。
七、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,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。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,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。
八、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。
本声明根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
最新评论
j l 2017 2017-03-04 23:57:29 <<引用并回复>>
以后有机会
j l 2017 2017-03-04 23:57:20 <<引用并回复>>
👍
j l 2017 2017-03-04 23:56:34 <<引用并回复>>
下次参加
j l 2017 2017-03-04 23:56:19 <<引用并回复>>
好
lbflpr 2016-12-27 11:13:15 <<引用并回复>>
有意义,赞
25917358 2016-12-25 09:18:35 <<引用并回复>>
赞
汪汪 2016-11-26 08:38:26 <<引用并回复>>
从小培养小朋友的交换意识!家里的玩具很多,玩一下就不玩了!通过活动可告诉小朋友,还可以通过交换的方式获得玩具。让小朋友也换位思考!学会怎样分享!
这是很妥妥的活动!赞!
ayin200412 2016-11-22 09:24:16 <<引用并回复>>
好活动,支持!
fansan 2016-11-18 11:33:58 <<引用并回复>>
你好!由于周日学校有活动,与此活动的时间有冲突。故想请假!给带来的不便,请谅解!
binbin 2016-11-17 10:16:10 <<引用并回复>>
不错,赞一个!!
13714735602 2016-11-16 16:49:18 <<引用并回复>>
最好龙岗中心城附近举办一次吧
13714735602 2016-11-16 16:48:59 <<引用并回复>>
因为下午有活动了,怕时间赶,不然就参加了
麒麒宝贝 2016-11-14 16:43:56 <<引用并回复>>
pingsz5 2016-11-14 11:35:29 <<引用并回复>>
多多支持罗湖滴活动哟~~~~~~~
13714735602 2016-11-11 16:19:01 <<引用并回复>>
都好想参加呀
tang4104 2016-11-11 10:23:08 <<引用并回复>>
什么时候龙华这里能有呢?
tang4104 2016-11-11 10:22:51 <<引用并回复>>
这样的活动真不错
童真 2016-11-11 09:42:38 <<引用并回复>>
好赞好赞
丽依子 2016-11-10 13:29:12 <<引用并回复>>
小易木子 2016-11-10 12:26:15 <<引用并回复>>
好活动。
ami 2016-11-10 10:44:46 <<引用并回复>>
赞
快乐一生 2016-11-10 09:54:02 <<引用并回复>>
好活动
akemi222 2016-11-09 12:43:08 <<引用并回复>>
赞